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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一個公信力的方式調解 mini 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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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9 10:47: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Mini 車友與車友 , 車友與車廠 的紛爭聽聞甚多.

 

很多在私下流傳擴大 , 最後失真而損傷無法彌補, 有些運用網路, 有些運用人脈...

各自表述自己立場, 但是低調, 或不上網的朋友, 是否就相形吃虧...

 

你覺得一個有公信力,大家認可的協調機制或是組織 , 是否有這個需要 ??

 

大家的看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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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9 14:01:1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這跟政治的藍綠對抗一樣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是非橫直當事者心中最清楚

旁人能否看得清楚透徹需要時間和修養

四不一沒有

不明就裡者,不全程在現場者,不完全認識雙方者,不能拋棄私人感情成見者,沒有足夠公信力者

如果參與紛爭之中,其實只會越攪越大

公親變事主是很辛苦的

維持Mini車界和諧是很好的究極理想

當初大家不都是希望藉由聯合國組織維繫世界和平嗎?

願意奉獻投入的人該給予掌聲和鼓勵

但我是比較無政府主義者

不如好好學習待人處事,累積經驗和見識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大家自由自在,相忘於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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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19 14:21: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eff 於 2011-1-19 14:40 編輯

我自己個人的想法 :

1.遇紛爭, 會員申請協調.

2.理監事會訪查組, 分別對當事雙方訪查與紀錄.(雙方停止事件的任何攻防)

3.訪查組盡力促成雙方溝通處理,若有共識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4.若無共識,訪查組提出雙方表述報告,會員可決定訴諸公論,

   協會網另闢版區, 提供當事者雙方表述.

5.全體會員,非當事者只能閱覽, 無法參與表述.

6.若情事重大,也只能訴諸於法.

基本上也只能進行了解與協調, 並無任何法律效力,
若無解, 也只好讓所有人去公評 !

如此可以減少私下不實流傳與詆毀, 因為介入訪查, 若為不實,
訪查組會提出訪查紀錄 !!

訪查組可由雙方指定信任之理監事組成.....

任何會員遭受不平都可以申請, 若訪查發現多為無理與不實, 會員無理將會被公告並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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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19 14:45:49 | 顯示全部樓層
上述前提是 ...

正式協會成立 , 理監事會決議通過 , 公告實施  !!


大家看看就好  .... 用不到才是萬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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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20 10:12:39 | 顯示全部樓層
訪查 - 協調 - 和解 !

公佈 - 雙方陳述 - 訴諸公評 !

備而不用, 剩過急用無招  !!

參考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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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0 12:55:09 | 顯示全部樓層
姐夫   麻煩你拉  
如果柔性無法解決   我只好 尋求 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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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0 19:19:10 | 顯示全部樓層
訪查 - 協調 - 和解 !

公佈 - 雙方陳述 - 訴諸公評 !

備而不用, 剩過急用無招  !!

參考參考 ! ...
jeff 發表於 2011-1-20 10:12


公佈 - 雙方陳述 - 訴諸公評 ?

只是真的對簿公堂時...何其難堪......

日久見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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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20 19:23: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eff 於 2011-1-20 19:24 編輯

老哥, 沒錯 !

核子彈不是拿來打的..... 是拿來嚇阻的 !!

盡量讓事情在 訪查 - 協調 - 和解  這一段就解決 , 這才是高竿 !


我們就欠一個可讓大家信任的機制.

所以人人自危, 也沒人敢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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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0 23:43: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有什麼比暗地裡的小道消息流言更傷人的呢?!
認清明白這點,我不認為這個工作會有一舨想像中那般困難複雜

協會在這種事件上的價值在於,調解雙方的怨怒.維護雙方的權益
原則上,協會不應該有"裁判或所謂主持正義"的功能.........那豈不成了"幫派"了

如果事件發生,有人求助於協會.協會即啟動調解機制
依地區臨時組織一個"第三方"聽證小組,當然小組的成員最好需要是當事雙方所認可的
小組成員在聽證後謀求調解與解決問題的辦法,供當事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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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21 01:32:57 | 顯示全部樓層
協會是沒有任何 裁判的功能的 !

基本想法是:  

會員申請協調.
理監事會 組成小組 進行雙方 訪查, 並紀錄雙方的立場與說法.
依照兩方說法, 去進行協調與觀念溝通等事宜....
若雙方可以協調處理, 則私下處理即可.

若雙方無法獲得共識, 則訪查組將訪查結果做基本報告,雙方可決定是否訴諸公評.
協會將提供雙方論述專屬空間, 只有雙方可進行理性表述 !  

網路資訊非常發達, 相信大部分問題都不想弄得太僵, 訴諸公評, 是最差的結果.
公評不是大家裁決, 是把事件透明化, 大家自己去思考評斷, 避免私下流傳,造成更大傷害.

或許還有更好的方法, 大家不妨說出來, 尤其是反對的朋友, 也許想法有參考之處...

這是公眾議題, 論點越多 , 就會比較容易找到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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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21 08:15: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eff 於 2011-1-21 08:57 編輯

在有公信的情形下, 理監事訪查組盡量去訪查與協調處理,
(有公信才不會兩面不是人)

理監事訪查組若提出報告, 也要接受會員監督,
而且報告是給雙方自述而紀錄...訪查組忠實呈現,不能加油添醋,
訪查組只是了解雙方陳述...進行協調 , 盡量私下就圓滿解決.

事情發生了, 就會得到正面處理.因為公開鬧大了, 雙方都會造成傷害,

以積極正面透明的方式處理, 取代私下流傳角力的方式.
當一個嚇阻模式成型 , 自然想投機的比率就會下降 !

預防勝於治療....防範勝過事後彌補,  

這種事我相信沒人願意碰到的, 也沒人願意多處理這種事 !!

很多事件, 其實出在觀念問題, 若沒溝通, 常常造成鴻溝....



僅僅是一個 "個人" 想法, 彼此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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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2 00:19:46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天我不出來說明一切 以後大家一定又一傳十 十傳百 越傳越誇張 越傳越荒唐 說以我才出來說明一切 拍謝勒 在此跟各位大大說聲 sorry對不起 對於我有侵犯到或非禮到的任何人也好 事件也好 我希望大人不記小人過 改過自新 放下一切 把過去都忘掉 從新出發 對雙方都不在計較 每個人都不想要遇到這種事 包跨我 將心比心 換作是我 自己也有何感想 有何做為 有錯再先再於我 我本人也願意接受一切的懲處 雖然對方說原諒我 但是我還是有點過意不去 畢竟都是好朋友 認識那麼多年了 就算沒有感情 也還有友情 大家就像家人一樣 一切都圓滿的順利的結束了 做錯事不可恥 不敢承擔才叫可恥 勇於認錯 勝過隱匿一切 敢作敢當 沒有神麼不敢說的 我就是這樣 敢說敢做 敢作敢當 以上是我個人 小朋友 的道歉啟事 大家以後還是要常連絡優 做個永遠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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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22 02:24:36 | 顯示全部樓層
小朋友,
給你一個大大的 !

勇敢的面對了, 也學會更圓滿, 上了一課.

開開心心才是眾所追求 !


討論的原意, 是協會機能性的議題,這個議題還存在一些分歧,

還是有很大的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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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2 21:29:53 | 顯示全部樓層
訪查 - 協調 - 和解 !

公佈 - 雙方陳述 - 訴諸公評 !

備而不用, 剩過急用無招  !!

參考參考 ! ...
jeff 發表於 2011-1-20 10: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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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2 21:48:10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天我不出來說明一切 以後大家一定又一傳十 十傳百 越傳越誇張 越傳越荒唐 說以我才出來說明一切 拍謝勒  ...
小朋友 發表於 2011-1-22 00:19


拍拍手! 厚裡擠罷分~~  開開心心 才是眾所追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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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3 00:26: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chop 於 2011-1-23 00:32 編輯

wow... 不是快快樂樂的玩車、交朋友、聊天嗎?! 看來我太久沒有上來看看了....
mini 紛爭?  會不會太沈重了呢?
當樂趣成為紛爭的導火線的時候, 它已經不是一種樂趣, 而是負擔了.....
好朋友們, 想想當你(妳)第一次看到或坐進可愛的 Mini 時那種一見鍾情的感覺吧....
有什麼事是值得把這個感覺弄丟的呢?
遇上了不太高興的事兒, 就坐上車, 飆個兩圈, 大笑三聲, 吞下四個甜甜圈...
調解? 仲裁?.... 天哪! 這裡是我用來逃避現實的 Mini 小天地嗎?

好朋友們, 別把現實世界的怒氣、紛爭帶進我們好不容易找到的淨地...
享受Mini, 享受臭味相投, 享受幫派般的群眾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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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05:02:3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eff 於 2011-1-24 18:17 編輯

遇上了, 想躲都躲不了.....最後務實 !

我們的天地, 因為一點不完美, 而更趨近完美.....這不完美, 就感覺不到他的存在  !

派不上用場的名兵利器, 單純是一件精美藝術品 !

多一點快樂, 共勉 !

好沉重....逃開 !  


真是拍謝.....帶給大家沉重的氣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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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5-5 13:01: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eff 於 2011-5-5 13:02 編輯

這個機制很重要, 我自己體會很深 .....

因為............跳太多火坑啦 !!!  


每次都要夾在兩個好朋友中間.....動輒得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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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5 18:51:3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中壢-小玟 於 2011-5-5 18:53 編輯

協會原本就是提供車友一個感情交流的平台,我相信這也是當初創立協會者的初衷。
玩MINI的人,都是熱情溫暖的!至少目前為止我身邊碰到的車友都是~~
對於車友間有任何交易糾紛的部份,要協會居中協調實在不太合理,畢竟這是車友間交流的一種行為,協會並沒有干涉,既然沒有干涉,當然不會了解整個過程,那又有何義務出來調解!我看連調解人都霧煞煞喔~~
再說~我常覺得很多事情都是誤會,只要靜下心來相互溝通就會圓滿解決,實在不需要弄到太難看!

車友間很多友誼都是互相交疊的,每個人的交情及互動間的感受也都不太相同,若因為單一事件的流傳而造成其他車友間觀感起了不同的變化,我想也不是這些玩MINI人樂見的~

由衷相信,玩MINI的人,都是熱情溫暖的!
一同傳播快樂的因子,玩咪人~~一起努力~~~

靜下心來,外出走走,一切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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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5 18:53:05 | 顯示全部樓層
都馬是人的問題~~久久會來一次
如果遇到自我意識強烈的~就算是協調過了
也是不會信服~還繼續打嘴跑
也不會把公信力看在眼裡~某些程度也不見得是誰對誰錯
彼此認知觀念就有落差了~
這邊待不下去~還是換另外地方繼續
大概也不用太在意別人眼光~
開個討論串給有糾紛嘴砲個夠~~反正大家都能分辨
就像老濕講的~~相信就會相信~不相信講到嘴破也沒用
相處久了大概就會知道為人了
既使文筆好的久了也片不了其他人

論壇人本來就不多了~幹什好事~很快大家就知道了
幹嘛因為嘴泡影響自已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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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5 18:55:46 | 顯示全部樓層
協會是沒有任何 裁判的功能的 !

基本想法是:  

會員申請協調.
理監事會 組成小組 進行雙方 訪查, 並紀錄 ...
jeff 發表於 2011-1-21 01:32


有種名詞~鄉民正義
意思就是盲目不了解狀況跟進去遣責特定的人
協調對嘴砲族的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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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5 20:17:32 | 顯示全部樓層
有種名詞~鄉民正義
意思就是盲目不了解狀況跟進去遣責特定的人
協調對嘴砲族的有用嗎?? ...
雪代修 發表於 2011-5-5 18:5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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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5-6 00:05:3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麼多年了!  經歷了很多事情.

如果我不相信大多數 mini 人,  怎麼繼續服務下去, mini 要怎麼開下去 ???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 mini 人 !! 這些朋友都是可以溝通, 有著相同的的普世價值 !!

我還是相信的 ! 只因為大家值得我去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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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30 11:20:35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受邀參加爭議的協調會,不論結果如何,都希望有好結果.

在還沒有一個共識與完善的機制之前.
以後處理類似爭議文或是事件, 網站的處理規則如下.

第一階段:

1. 任何會員發爭議文,管理人員會先移文至理監事區. (視同申請協調)
2. 站方會與爭議雙方聯繫, 並請雙方先自行溝通. (不接受未溝通就發文).

第二階段:

3. 若雙方自行溝通無效,或一方不溝通,則會建議雙方是否見面協調 ?
4. 雙方同意召開協調會,請雙方皆選擇可信賴與公信的人組成協調會.
5. 若需由站方出面的協調會,過程會全程錄影錄音存查.(若無法接受,則不受理)

第三階段:

6.若雙方協調溝通圓滿, 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順利落幕,爭議文與錄影皆存查.
7.若一方不接受協調,站方無法幫上忙,則會公開主題訴諸公論,請雙方各自上網表述.
  若協調無法解決,站方會公佈協調影音紀錄,以示公正,並開放雙方表述. (僅限當事者)
8.若情事重大,站方會建議請依循法律途徑解決.
9.網站屬於公開的媒體,若個人言論涉及法律,司法單位要求提供證據,站方將無條件配合.

以上為暫時之處理原則,希望所有會員遵循.

若無法接受或遵循者, 則站方不接受爭議之發文,也不參與協調的過程,
所發之爭議文,站方會予以遮蔽,並且備分存查 !!

站方的原則都是站在中立點,也沒有仲裁的能力,
希望雙方先行溝通,盡量私下處理,一旦訴諸網路,就要尊重規則理性表述.

網站是分享快樂的園地,不希望淪為戰場!

全體努力維護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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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8 02:17:05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對於車友之間的金錢交易,本該秉持著道德良心!
某些時候誠實是對不起自我心魔,又有時謊言對不起自己的良知!
在台灣這玩車的環境底下,不管是2輪或4輪的領域,一樣都會有這樣的問題!
不管在哪個領域,人與人之間的誠信才會是一個和諧永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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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7-18 09:34:1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jeff 於 2011-7-18 09:43 編輯

通常 糾紛都是 車友對車友, 或車友對車廠, 既然以"協會" 的角度出發,

就是冤家宜解不宜結, 能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形, 靠溝通, 靠協調盡量把紛爭解決.

雖然協會目前也沒有紛爭處理的機制,協調仲裁能力也是有限,

至少以和諧, 理性, 正向處理的目標與方向不變.

至於機制,需要時間與眾人智慧去建立.

任何團體小社會, 絕對不會完美無缺, 就看怎樣盡量去圓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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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8 22:30:56 | 顯示全部樓層
通常 糾紛都是 車友對車友, 或車友對車廠, 既然以"協會" 的角度出發,
就是冤家宜解不宜結, 能大事化小, 小 ...
jeff 發表於 2011-7-18 09:34

開著老mini是種既浪漫帶點詼諧的感性,然而所有的感性是須要理性的支持!
好比修車這回事,理性的車廠某種程度上一定是需要利潤來維持基本開銷與營運,
再進而求"多"....?!然而理性的車主(消費者)除了對維修費用考量以外,
維修品質上必然是求完善沒有其他的要求,
兩者之間的立場截然不同,除非車廠把每位車主的車當自己的愛車一樣來修......但目前我還沒遇過!
若事情演變成車主與車廠之間各執其自由心證,那說實在的,兩造對錯各心理有數!
倘以客觀的立場介入協調解決紛爭,就算和解"戳圓"了,對與錯的一方內心的芥蒂是無法撫平的!
那為什麼錯的一方會有芥蒂?.........事情都搬上檯面,圈子就這麼點大......各位應該聽得懂!!
講得有點"跳"請見諒,總之修車這件事情,小弟我個人建議還是待在現場監工完再離去會比較好,
對車廠對自己都是保障彼此的權益,當然修一台汽車找個毛病還是沒有2輪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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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8 23:36:37 | 顯示全部樓層
建議還是待在現場監工完再離去會比較好 ...
oris100 發表於 2011-7-18 22:30

可是有些修車廠手腳很快又準,不用半天可以修好,有些勒還要排隊,甚至於一台車一放到生蜘蛛網都出不來,要出來還要千拜託萬拜託!現場監工不就得天天車廠報到?先談好價格再修應該是最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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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28 23:03:15 | 顯示全部樓層
只要是對的事都支持.雖然目前沒有mini.又..荷..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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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8-29 04:07:38 | 顯示全部樓層
只要是對的事都支持.雖然目前沒有mini.又..荷..荷
Andy-Lee 發表於 2011-8-28 23:03


跟 mini 要有緣分, 錢不是問題 , 氣氛來了 , 愛車就出現了.

我們是很認真希望 mini 的紛爭少一點, 都能溝通協調獲得解決.

謝謝你的支持, 祝福你找到一部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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