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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3 13: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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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第三次申請:
目的: 為了活動行文,場地洽商租借,與政府單位合作等需求.
1. 需要七縣市 30 人會員名冊. (研究取得方式)
2. 以最小規模 成立籌備會.(希望兩三人就好)
3. 維持最小的理事會與監事會. (五人以內).
3. 申請成立後, 再開會決定走向. (擴大或維持精簡).
MINIDAY SOP 標準程序:
1.北中南輪辦默契.(東部若有意願隨時研議排入).
2.改善以往由車友會長接辦的模式:
a.由車友會長協助諮詢 當區 車廠與車友俱樂部主辦意願.
b.時間在每年三月前完成.
c.車友會長舉辦完 Miniday就下任改選的默契取消,人才需要留任,無法續任才改選.
d.若該區有意願主辦產生,則協會改為協辦角度.
e.若該區無任何主辦意願,開放他區主辦,協會協辦,或協會主辦,該區車友會協辦執行.
3.時間及規則:
a.每年 1-3 月為諮詢期. (會詢問該區的所有車廠或車友會).
b.若有多組意願者,以抽籤方式決定.
c.協會作為備案,以避免流會情形產生.
d.若協會正式成立後,再研議正式的主辦模式.
目前是上述想法, 若有建議可以盡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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